为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好国家“惠台31条”、国台办“惠台26条”、福建省“惠台66条”及泉州市《关于促进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与《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421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226号)精神,通过深入有关乡(镇)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实地察看、调查了解计划建设农业项目情况,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承担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进行联合审核,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详见附件)。现将项目承担单位名单、资金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建设内容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尤有利 联系电话:23862631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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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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