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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春县城区牲畜定点屠宰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通过的公示
2020-09-16 08:09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9〕10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20〕18号)文件精神,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已完成施工建设。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于2020年9月14日对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验收,永春县城区牲畜定点屠宰场承建的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拟下拨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现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6-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有关单位反映。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电话:0595-23862661

  附件: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情况表.doc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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