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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永春县引工奖励补贴核准情况的公示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1-25 17:47 阅读人数:1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一条措施的通知》(永政文〔2020〕9号)等文件精神,从2020年2月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由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行业协会推荐,初次在我县规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的熟练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新引进人员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按照每推荐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行业协会引工奖励补贴,每个机构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经初审比对,共有1家机构40人符合永春县引工奖励补贴标准,拟发放2万元,补贴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将永春县引工奖励补贴核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反映。

  公示电话: 0595-23882664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0595-23890911 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号(邮编:362600)

  附件:永春县引工奖励补贴核准名单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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