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职改组〔2021〕8号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接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泉职改〔2021〕10号文件通知,永春县博物馆康桂清等3位同志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泉州市第十三届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报经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确认,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文物博物馆员(1人)
永春县博物馆:康桂清
二、群众文化馆员(2人)
永春县文化馆:林雅丽、黄洁
请予公布。
永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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