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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永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扶持和补助方案的公示
2021-03-03 09:27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65号)、《关于申报2020年永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通过深入有关乡(镇)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实地察看、调查了解计划建设农业项目情况,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承担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进行联合审核,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详见附件)。现将项目承担单位名单、资金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建设内容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日至3月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尤有利    联系电话:23862631。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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