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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芦柑发展史馆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2021-06-17 17:21 阅读人数:1
永征启公告〔202113

  为实施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永春县芦柑发展史馆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拟征地面积0.2274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2.拟征地范围:四至及具体位置详见建设用地红线图。  

  3.拟征收土地涉及岵山镇南石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芦柑发展史馆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623日至2021630日由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项目由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建设用地红线图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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