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品牌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2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优势特色现代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0〕82号)、《关于2020年永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与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批复》(永农发〔2021〕46号)、《关于变更调剂2020年永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批复》(永农发〔2021〕137号)精神,2021年9月15日至9月16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对永春云丰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的2020年永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果业)产业园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 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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