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通知》(泉人社〔2019〕133号)、《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岗位的通知》(永人社〔2020〕19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向永春县一都镇人民政府等22个乡镇拨付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资金共计871651.7元。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就业补助资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实名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资金。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595-23872658、23897819(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0595-23871082、2388266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各乡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拟补贴资金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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