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春县柔性引才管理办法(试行)》(永委人才〔2020〕9号)、《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永春县柔性引才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永人社〔2021〕37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办理程序, 经过申请、审核等工作,我县拟拨付2021年度柔性引才奖励人民币3.1万元。现将拟发放单位(人员)名单及资金情况予以公示:1.泉州市宇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张生才)推荐引进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二层次1个;三层次1个;四层次2个;引才奖励1.6万元。2.永春县暖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引进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三层次1个;五层次2个;引才奖励0.6万元。3.泉州雪峰岩茶业发展有限公司(史林)推荐引进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三层次2人,引才奖励0.8万元。4.永春永发沉香农业专业合作社引进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五层次1个,引才奖励0.1万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至1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
公示电话:0595-2397883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95-238826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3890911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号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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