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永春县“三普”不可移动文物点化龙启德堂落实有关文物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示
2022-06-15 15:27 阅读人数:1

  化龙启德堂,位于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化龙社区,2012年被列为永春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一般文物点,因地方城乡规划建设导致该建筑周边环境改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拟迁移异地保护,先期开展保护性拆卸与收储工作。经桃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泉州市古艺古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设计,编制完成了《永春县“三普”不可移动文物点化龙启德堂落实有关文物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永春县桃城镇化龙全国“三普”不可移动文物点“启德堂”保护性拆卸与收储设计方案》,并于2022年6月8日经专家审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第十条规定,现将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联系地址:永春县衙口街1号,联系电话:0595-23882343,邮编:362600。)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永春县“三普”不可移动文物点化龙启德堂落实有关文物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报告.pdf 

       2.论证评估会专家意见.pdf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