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泉州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登记工作,根据《2022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登记工作的通知》,现就2022年度泉州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2020年7月1日起,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包括:
(一)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团体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
(二)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或参与单位。获奖标准有多个单位同时参与的,只补助等级最高、排名最前的单位。
(三)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
二、申报方式
申请补助经费的单位应填写《2022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资金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8月17日前将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至报送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室(地址:永春县环城路59号,联系电话:23891352),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ycsgjzlg@126.com。
附件:2022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资金登记表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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