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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永春汤城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2-09-30 15:44 阅读人数:1

  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竣工,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

序号

施工企业

项目名称

1

福建中梦建设有限公司

永春汤城中学教学楼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材料到永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窗口进行投诉(桃城镇环翠路23号)。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施工企业办理返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0595—23999090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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