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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来源:永春县财政局 2022-11-28 16:03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22〕2号)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目的、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永春第三中学。

  二、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经济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维护财经纪律。

  三、检查重点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主要检查相关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包括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利润等情况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虚假发票等方面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永春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 永春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财政路1号

  联系人: 邱盛强

  联系电话:0595-23893966

  永春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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