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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周边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2022-12-16 10:32 阅读人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永春县人民政府编制了《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周边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石鼓镇代表、桃城镇代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周边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位置:永春县石鼓镇桃联社区、桃城镇桃溪社区;

  (二)用地面积:18.1562公顷;

  (三)用地范围:详见方案。

  二、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

  三、反馈方式通讯地址: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109号,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郑小姐、章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60327;电子邮箱:yc23860327@163.com。

  附件:《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周边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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