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将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资金从《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02号)列支。
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至3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中共永春县委统战部(永春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3870099 12317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福建省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2、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资金分配表
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02号)
中共永春县委统战部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1
附件2
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乡(镇) |
村(居) |
扶持项目 |
资金 |
永春县 |
东关镇金城畲族村 |
永春县东关镇金城畲族村茶产业建设工程 |
10 |
|
永春县 |
东关镇金城畲族村 |
永春县东关镇金城畲族村农田水利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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