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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永春县环境监测站仪器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2023-03-27 11:30 阅读人数:1

  为保障监测站在用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要求,所使用仪器设备的量值能够溯源到国家基准。我局拟开展对2023年到期仪器进行检定和校准相关事项。本年度需要检定/校准仪器共计61项(共79台/套)。按计划检定/校准服务分两批开展,预计第一批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第二批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参与报价。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3月30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永春县环境监测站仪器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2.项目编号:YCHJJC2023002。

  3.预算金额:2.498万元,超过此预算为无效报价。

  4.项目内容: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涵盖的检测仪器、采样仪器、移液器、温湿度计等设备,具体名称、品牌厂家、规格型号、检定/校准因子等产品信息详见附件2《分项报价单》,同时需对所校准的仪器设备进行溯源确认详见附件3《设备溯源结果确认表》。

  5、质量要求:服务商需保证提供的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应是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检定或者校准规程。

  6、售后服务:运输、装卸以及此过程产生的安全问题均由服务商负责。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有实验室,且具备计量校准检测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仪器的检定/校准资质且计量认证可检项目数量不得少于附件2项目的75%,经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同意后,成交服务商可将其个别不具备资质的项目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单位,但成交服务商必须对分包的项目负相关责任,成交服务商具备资质的项目不得分包。结算时,分包项目的费用标准与中标标准一致。

  三、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人报价时应一并提交以下材料,报价文件须装于档案袋内,袋口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于保密袋中,渝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视为弃权,提交材料包括:

  1、项目服务采购报价单(附件一)及分项报价单(附件二)(加盖公章、骑缝章);

  2、营业执照及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复印件(加盖公章、骑缝章),资质认定书上需标记出本次检定/校准项目;

  4、服务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无司法和行政复议败诉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请于2023年3月30日17: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以收到的时间为准)或送至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青少年宫内党史教育基地5楼511室进行报名。

  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五、中标方式

  1、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如报价相同采取抽签办法确定中标单位,报价少于3家,不得开标。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将组织采购评标小组现场打开各招标单位材料对参与竞标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评定和报价审查,组织评标,最低价者中标。

  3、采购最终结果将由采购人通知参与竞标供应商。

  4、合同之外不可预见的事宜,经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后,以备忘录的形式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青少年宫内党史教育基地5楼511室(邮编:362600)。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71007 ,18150951719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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