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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2023-06-12 17:32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七条措施〉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1号)、《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关于推动一季度工贸经济经济“开门红”措施〉的通知》(永委办〔2022〕60号)文件精神,对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1%)、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70%,且不少于5000度)的我县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核,泉州伟浩晶饰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符合奖补条件,拟按企业2023年1月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拟补贴资金共计28.3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23882664,23871082。

  附件:2023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拟发放情况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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