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委〔2024〕14号
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永春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中期年为契入点,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县乡共建法治政府建设,共护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永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获评“2023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优秀县”;荣获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明白人培养类)创新案例 ”荣誉称号;在全市会议上作“八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五里街镇大羽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加强。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召开县委常委会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依法治县2023年工作举措,圆满完成“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2023年,县委中心组组织2次专题学法、县政府常务会议安排6场专题学法讲座。组织宪法宣誓44人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县1000多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年度述法,73名新提任干部参加“任前法考”,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全部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工作。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实施方案,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纳入会前学法、党校培训、政法队伍法治轮训重点课程学习内容和年度普法清单,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吕建成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交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法律八进”和在职党员“回家日”,在化龙社区以热门的直播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活动。今年来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100多场,受众人数超过1万人次,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三是加强法治建设督察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调度会,制定印发《永春县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的分工方案>》,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共性问题、重点问题整改工作。
(二)聚焦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围绕工伤医疗费申领、医疗费报销、教师资格认证、办理护照、开烧烤店、开美容店、开药店等高频便民利企和民生热点事项,新增公布17件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减少200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减少121项,我县“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增加到47件。二是深化“跨省通办”“异地联办”改革。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跨省通办”专区,梳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等30项高频便民事项,实现跨省异地办事服务,依托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梳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21个“镇村联办”事项,实现乡镇事项村(社区)就近办,切实解决群众“两头跑”问题,实现“零距离”为民服务。三是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常态化调整审批服务事项,制定印发永春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260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布第二批乡镇赋权事项,新增消防赋权事项3项。制定转发公布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发挥专班作用。打造政府部门-第三方运营商-企业“专”班模式,创新引入规划设计机构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三提三效”等活动,推出“十窗合一”“多证联发”等惠企便民举措,形成“3+”套餐服务,减少平均审批跨度88个工作日,为企业节省费用1100余万元。“营商环境指数”2021-2022连续两年保持全市第2,被泉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县”。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健全金融服务区工作制度,压缩办理时限,将银行开户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将银行贷款时限压缩至当场办理;对工程建设审批流程进行再优化,将原来的12种类型整合为政府投资房建类、政府投资市政类等10种类型,总审批时限压缩减少25个工作日,其中社会投资项目(工业类)审批由23个工作日压缩至21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房建类审批由35个工作日压缩至21个工作日;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审批由33个工作日压缩至24个工作日,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事成本。三是扎实推进我县信用工作。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规范848家第三方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常态化开展“红黑榜”评比,目前纳入红榜管理13家,黑榜21家。加强信用承诺共享,加大“信易贷”平台推广力度,推进信用在审批、监管、表彰等方面的激励应用,全面提升信用应用水平,支持开展信用融资,让企业信用可“见”,全县企业注册数7143家、占比15.92%,位居全市第1,企业通过平台累计贷款32.53亿元。永春县桃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今年新增为企业信用担保586笔、6.95亿元,在保989笔、11.15亿元,放大倍数5.42倍、位居全市第1,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
(四)聚焦安全底线监管,强化法治服务大局
一是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四张清单”制度,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全县378家事业单位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设立29家,变更52家,注销30家;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制定包容审慎监管“3+2”清单,出台免罚减罚指导清单15条,今年来免罚案件210件、减罚12件。每季度对2022年度因违反食品、药械化、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安全重大案件的17家处罚对象全覆盖开展法律帮扶,帮助企业案后改正,规范经营秩序;优化企业信用修复,今年来办结信用修复2053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差异化监管,做好市场主体出清工作,对连续两年“未年报”的254户企业经甄别后予以吊销,对吊销满三年的553户企业强制注销。二是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从严履行安全生产主责主业,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县法院成立“商事调解工作室”,完善农业领域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查处各类涉农涉林案件82起,帮助农民工讨薪77.8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24.9万元,助力司法惠农、兴农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截至12月31日,县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99件,办结案件8522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30件286人,民事案件4818件,行政案件121件;办结执行案件4320件,执结标的额7.35亿元,发放执行案款1.83亿元,执行工作质效全省排名第3。县检察院护航永春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195件278人,批准逮捕89件133人;受理审查起诉340件428人,提起公诉228件28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违法行为,批准逮捕47件63人,提起公诉52件67人。县纪委监委聚焦16个重点专项、县委“八大工程”和“七大领域”,用好“知、督、促”机制和“四分”“五看”工作法,扎实跟进监督,发现问题1234个,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5人次。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推进发明专利开放许可,在全省率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推动永春地方特色产业和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和专项卫生健康监督检查,推进执法攻坚年活动,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消费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建立“执法中队挂片指导基层所办案”工作模式,保护消费者合法维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截至12月31日,共梳理行政检查实施清单1033项、检查行为录入数10170条、处罚行为录入数1042条,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达92.2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民生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械化”、猪肉市场、茶叶过度包装、民生计量等重点领域监督专项整治行动20多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879件,罚没418.96万元,全力维护市场秩序。深化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今年来检查用人单位165家,涉及农民工246人;裁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1件,裁决及调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共581.7万元;受理申请工伤认定225件,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190.83万元。
(五)聚焦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决策质量效率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持续增力,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评方案,涉企政策的制定听取企业家和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落实合法性审核“三审双签”制度。今年来,共审查县政府文件62件,其他部门文件合法性审查4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22件。二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做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数字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专题研讨会,组织对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立败诉预警、约谈通报、考核督办、案件调解机制,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动机制,行政争议化解合力不断增强。2023年,我县成功化解13件行政诉讼案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5件,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100%;共收到72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结64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取得较大成效。行政复议决定文书获评全市优秀文书。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人社局、林业局、住建局等5个单位55个案卷进行评查,发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意见1份,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县纪委监委发出典型案例通报6份,做实粮食购销、营商环境和乡村振兴领域事项查办“后半篇文章”,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7份,督促建章立制11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893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34件(次)、政协提案130件,办结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六)聚焦化解社会矛盾,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聚焦“社会安定稳定”专项和社会治理提能工程,开展“枫桥经验”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室)作用,深化“135”庭所共建,持续推进“三治融合”明星村(社区)创建。推进“永易解”联调速裁e站建设,一站式提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小额案件快审速裁等司法服务,强化诉前调解分流,实现诉前与诉中、“非诉”与诉讼无缝衔接,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全县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5074件,调处成功5072件,成功率99.96%,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经过调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在全县22个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236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在桃城镇花石社区、富临国际小区、县工业园区整合资源打造“148”一站式法律服务站。今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66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98件,其中:民事案件274件,刑事案件124件,行政案件5件,法律帮助案件49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者取得利益368.26万元;回访受援人51人,旁听法律援助案件6件、抽查10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构建大普法格局,持续探索非遗保护新路径,深化“山水林田与文化遗产”一体化保护模式,“联侨共治”守护“山水乡愁”;联合省电视台推出《法官说法》12期,制作普法小视频——《谈典说法》栏目24期、蒲公英“萌娃普法”5期。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44个。实施“在职党员进网格”工程,组织全县4833名在职党员“入网包户”,利用在职党员“回家日”开展普法宣传。大力推进“蒲公英”普法队伍建设,建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35支,志愿者人数805人, 志愿服务公益总时数超4000小时,位居全省年度第一。持续实施乡村调解能手培育工程,在“乡村实用人才”评选原有条目的基层上增加“从事乡村人民调解工作”类别,推动人民调解员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4239人、法治带头人1195人、学法示范户213户。在县域中心石鼓镇社山公园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在内半县革命老区坑仔口镇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长廊。永春广播电视台播出法治宣传相关节目34期,公益广告900余条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永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与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均衡。各单位重视程度有差异,各项工作之间不平衡,仍有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够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因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法定程序执行不严格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的情形依然存在。三是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还不够强。法治队伍专业人才较少,基层法治建设推进较缓慢,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还要加强。这些不足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永春县法治建设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永春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内容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对标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补短板、锻长板、见实效,讲好新时代法治永春好故事,传播法治永春好声音。
(二)在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各项法定决策程序上持续重视。稳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政府决策法治化审查达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长效机制,备案率100%。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科学决策能力水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上持续推进。加强行业监督,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高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严格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增加执法设备投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四)在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上持续深化。继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持续打造永春特色“蒲公英”普法品牌,大力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不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法治资源,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线上线下联动,不断厚植法治文化根基,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在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上持续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乡村调解能手”培育工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施社会治理提能工程,促进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采取多元手段,通过定期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党委巡察与法治政府督察的协调联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春、法治永春。
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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