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对入围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入围体检前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4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二)地点:
永春县人社局511会议室(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政府旧大楼五楼,有挂国徽的那一栋)复审。
三、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5-23878652(如需要留言,可以短信发送至该号码)。待审核后将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每位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结果。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1.《2024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说明: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1日。
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截止到2024年3月21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查询认证结果(报考不限学位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供)
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查询认证结果。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5.报考“专门岗位”需提供的材料
“专门岗位一”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的报考人员提供考核合格材料(服务期满但尚未取得考核合格材料的,由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专门岗位二”需提供以下材料:从泉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特别提醒: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出具的材料应注明是否曾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享受加分报考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由人社部门于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统一发布体检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878652。
附件:
1.2024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2024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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