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政办〔2021〕29号)、《永春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规定》(永委人才〔2022〕1号)及自主认定相关文件规定,经初审、审核和复核,拟认定林定山等位35同志为第六层次人才;林晓青等10位同志为第七层次人才(具体情况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5-2397883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95-23897394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595-23890911永春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号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邮编362600)。
附件:泉州市六、七层次人才名单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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