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泉人社〔2022〕36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比对,共有338人符合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按2023年度缴费金额的66.66 %给予补贴,共计1787136.18元,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公示电话:0595-2388266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95-23882143(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附件:2023年度永春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拟发放花名册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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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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