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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永春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2024-11-13 17:21 阅读人数:1
  根据《2024年泉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2024年永春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详见附件1:《2024年永春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分组情况表》。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8时00分,空腹到永春县棣兰体育馆门口广场集中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准备体检费等约600元/人(需备现金);

3.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黑色水笔。

考生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后,请按附件1《2024年永春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分组情况表》进行报到排队,报到及体检过程中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工作秩序,排队后,本组工作人员将会组织抽签体检序号。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准备阶段需注意:

(1)体检前一天晚上10时后不得进食。

(2)体检当日建议自带白开水,适量饮用水,适度憋尿有助于B超检查(主要缩短B超前的憋尿等待时间);B超后才可小便。

(3)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

2.考生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不得有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陪同体检,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地点,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陪护。

3.通信工具必须在体检前交由带队人员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已带的通信工具必须在报到后交给各组工作人员保管,待体检完毕后领回。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队。体检完毕后,必须将体检表交给本组工作人员,检查是否有遗漏未检查事项或未填写事项。

4.体检结束之后,将当场统一集中安排以下事项:

各位考生统一将综治审批表按顺序交给带队工作人员。(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综治审批表》)

5.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并将在体检结束之后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

6.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7.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

8.考生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当场、当日已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9.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阅读本通知后,请立即以“XXX(姓名),准考证号,已阅知事业单位体检通知,会准时参加体检”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ycrsglg@126.com。

2.处于怀孕期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请立即以“XXX(姓名),准考证号,孕期XX周/月,申请延期体检”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ycrsglg@126.com。

3.温馨提示

(1)体检前一天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以免影响检查的准确性,开水(蒸馏水、矿泉水均可)可以少量喝。

(2)体检时如遇经期,请务必告知医生,不穿连体裙,连裤袜、勿戴带钢圈胸罩。

(3)体检前一天晚上尽量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

(4)若因天气原因导致体检时间有变动,请关注手机短信的通知。

4.咨询电话:0595-23878652。

 

附件1:《2024年永春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分组情况表》

附件2:《综治审批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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