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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春县自驾游协会等2家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公告
2024-11-20 10:02 阅读人数:1

  福建永春县自驾游协会、永春县跆拳道协会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我局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相关处罚已生效。上述社会组织因未按照通知要求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全部印章上缴我局,现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法公告其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县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单位名单

 

 

 

  永春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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