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永春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永春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永春县营商环境考评指数连续3年位列全市前3,行政诉讼“四率”排名均位居全市前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科学布局,坚持全面统筹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破解工作难题,制定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一体推动法治永春、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二是压实第一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和省市驻永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组织5场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覆盖77人,完成2023年度乡镇、县直单位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把考核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2.引领带动,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一是突出重要内容。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县政府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科级主体班和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政法干部政治轮训班学习内容。二是紧抓“关键少数”。县政府常务会议举办3场专题学法讲座,建立永春县2024年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大比拼竞赛活动,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三是强化法治培训。全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20余次,各乡镇、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培训1500余人次,提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以督促改,提升法治督察实效。一是开展常规督察。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开展书面督察,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开展专项整治,有效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全县各乡镇和县政府组成部门按规定时间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及述法工作,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议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建立联合督查。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探索“法治督察+县委巡察”新模式,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对20个负有安全生产执法职责的县直部门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领域专项巡察,真督实查促进法治督察提质增效。
(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1.便民利民,做优政务服务供给。一是精简证明事项。对全县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保留证明事项清单940项;有效破解全县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8个月完成全县70家企业47.4万平方米厂房不动产登记,助力32家企业完成27.3万平方米工业厂房不动产抵押融资3.42亿元,为企业增资扩产、智改数转提供有力支撑,该做法列入福建省2024年第二批政务服务改革典型经验案例。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推动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窗口启动“验登合一”并联办理模式,为16个项目提供“验收即交证”服务,有效压缩审批时间1个月以上,助力企业快速投产。开展“轻骑兵”下一线服务,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规划图纸变更、项目联合验收等211个“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创新业务模式。在全市率先推动新建商品房办证事项流程再造和申报材料优化,完成16件税证联办,通过部门内部流转和数据共享,实现办证缴税“只要跑一趟”。成功推动我市首笔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正式落地。
2.以人为本,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清单管理。制定《永春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五级十五同”审批服务工作要求,在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等15个方面对标省级标准规范统一。二是优化专窗服务。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推动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等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地见效,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59个工作日压缩至99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由原来的312项精简至81项。三是深化信用监管。深化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纳税、政府采购等7个领域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今年来累计归集“双公示”信息42391条、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10万余条。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永春县桃源融资担保公司今年新增为企业信用担保155笔金额1.66亿元,在保995笔金额10.67亿元,放大倍数5.2倍,位居全市第三,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3.规范高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2024年县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122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全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48件、县政协提案159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100%。
(三)强化依法决策,加快构建政府治理体系
1.严格规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规范决策执法。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行政执法主体改革,全县公告确认行政执法资格单位80个;开展乡镇赋权工作,共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164项。二是强化备案监督。严格落实“三审双签”,2024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均报送市司法局备案。三是深化争议化解。制定《永春县行政机关复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复审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7起,通过调解化解行政复议案件25起,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37.31%。
2.公开透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建强法治力量。出台《永春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建立永春县行政执法专家库,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县共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164名(其中乡镇382名、县直单位782名)。二是创新执法模式。积极探索“集中去一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新模式,自2024年6月实施以来,县直执法单位对工业园区内外企业累计减少检查次数185次。“集中去一趟 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新模式获第七届泉州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百优案例。三是抓整治促公开。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56件,涉及30个单位、发现136处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3.履职尽责,聚焦安全底线监管。一是严打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4年,全县共破获黑恶十类相关犯罪案件38起、打掉涉黑犯罪集团1个,纵深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红盾行动”、破获电诈案件36起,抓获涉诈164名、追账挽损65万元。全年批捕221人,提起公诉461人,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4件。全年办结执行案件2541件,执行到位金额2.99亿元。针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立案22件,给予20人党纪政务处分,挽回经济损失458.78万元。二是推进综治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石鼓镇综治中心荣获2024年度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创新案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成效明显,全县信访总量1555件,同比下降31.44%。三是维护市场秩序。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消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依法裁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9件,裁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等790万;帮助农民工讨薪1707.24万元;受理工伤申请认定287件,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613.81万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应用,“永春香”荣登中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价值百强榜单,位列2024福建品牌价值第12名。
(四)强化创新驱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普治结合,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一是压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与无纸化学法考试,学法考勤率、通过率均达100%,举办2024年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二是实施精准普法。聚焦重点群体、重要领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选聘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150名,推进“开学第一课”、反诈禁毒宣传、“法治进校园”等专项活动,全县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26场次、法治讲座85场,发放宣传资料12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13余万人。三是丰富普法形式。持续推进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介福乡建设全市首个文物保护法治文化公园、在泉州技师学院建设青少年法治文化园,在县融媒体中心和“永春普法”微信公众号共推出“萌娃普法”法治栏目12期。
2.多元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矛盾纠纷化解有力度。聚焦重点领域、涉访群体、重点人员、重点人群,深入组织实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2024年全县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201件,“一庭三所”联合调处案件48件。二是保护弱势群体有温度。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18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取得利益1119.77万元,县公证处为老年群体和患病卧床群众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131次、上门公证暖心服务14件。三是调解队伍培育有深度。“乡村调解能手”培育成效明显,8名“乡村调解能手”入选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纳入泉州市第七层次人才,该经验做法被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荣获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4年基层调解工作创新案例和第七届泉州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双十佳案例,推动人民调解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3.建强队伍,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一是强化法治赋能物业管理。建立县乡两级领导挂钩小区制度,成立推进物业管理“四升一降”工作专班,在全县住宅小区建立法律服务室、调解室和“蒲公英”普法驿站31个,累计调处物业纠纷案件182件,开展物业专题普法宣传70余场次,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份,小区物业服务品质得到有力提升。二是健全机制壮大普法队伍。深化“蒲公英”普法示范创建,创新案例(《岵山司法所创新“桃源蒲公英”普法品牌,为乡村振兴助力》)入选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泉州市唯一入选案例)。“蒲公英”剧集——《萌娃普法》栏目剧荣获2023年度福建省广播电视艺术奖“电视少儿节目”类三等奖。三是推动建设培育示范典型。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全县现有2个国家级、10个省级、3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深入开展“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专项行动,培育遴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3户,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全域,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永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对照全面依法治县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不够高,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仍需提升;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仍较为薄弱,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还不够强,仍有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普法精准性和宣传成效仍有待提升等。这些不足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永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奋勇争先、再上台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永春实践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2025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法治引领示范,在加强党的领导上持续发力。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述法全覆盖,综合运用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法治考核、示范创建作用,扎实做好法治永春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总结评估和“八五”普法终期验收,研究谋划“九五”普法规划,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二是聚焦制度体系建设,在建设法治政府上持续发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以加强合法性审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聚焦法治护航发展,在提升服务质效上持续发力。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更多服务下沉集聚、延伸拓展,推动政府转职能、提效能,以高质量政务服务助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是聚焦公正文明执法,在推进依法行政上持续发力。着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加大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五是聚焦多元化解纠纷,在维护和谐稳定上持续发力。以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为着力点,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融合发展;强化行政复议应诉指导监督,持续推动府院联动相关工作,坚持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为永春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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