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责任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来推动落实。同时,镇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深化宣传教育,提升干部法治意识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乡镇工作息息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今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研究制定我镇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和计划,采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干部学习会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共组织法治讲座6场、2次法律知识测试,并将学习宣传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大力弘扬法律精神,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三)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要求每月公示案件处理结果单。今年以来,1至11月行政处罚结果均已公示。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启动调查取证、审核、送整改清单等全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截至目前,镇综合执法队共处理案件60件,其中归档保存60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文件管理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批流程,日常办公严格执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决策程序制度列为行政决策的重要流程,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四)完善调解机制,加强法治村镇建设
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汲取“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网格员一线作用,实行邻里纠纷、苗头倾向问题、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01起,全部及时介入化解,纠纷受理率达到100%。不断强化调解能力,不定期开设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全年累计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4场。创新优化调解平台,打造“柿柿满意”调解室,将普法宣传、道德教化、情感关怀贯穿于矛盾调解的全过程,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本村事务管理,教育引导群众参与自治的信心和能力,构建问题发现在一线、事情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五)做好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来抓,切实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常态化机制,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为载体,围绕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精准普法,开展“3.8”妇女维权周、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全年共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律宣传和法律知识讲座12次,悬挂宣传横幅120余条,分发宣传手册5000余份。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桂洋镇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深入,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执法水平力度有待提高。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执法程序要求不严,重要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来,次要的工作则简化程序,或者省略程序。执法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化专门化的理论素养提升和法治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储备不足,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一方面法治人才不足,普法讲师团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法律顾问对普法活动的参与度还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宣传的形式、途径和载体还较为单一,宣传资料更新不够及时,现代多媒体技术的运用程度不高,相对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不断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持续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
三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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