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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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3-28 11:15 阅读人数:11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精心部署落实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我县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水利的进程,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投诉事件。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加强法治思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教育培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认真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防止因机构改革撤销局水政监察大队造成水行政执法断层,印发《关于成立永春县水利局执法工作专班的通知》(永水党组〔2024〕20号),成立局执法工作专班负责法治相关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题,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开展法治学习4次,举办法治水利建设有关培训、讲座3次,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为更好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水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公开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修订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公开水行政审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等,通过开展“局长走流程”,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时限和材料,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等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开展“轻骑兵大篷车”服务活动,帮助企业、项目解决急愁难办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闽政务”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积极运用“闽执法”平台进行执法。2024年开展“局长走流程”12次,开展“轻骑兵大篷车”12次,运用“闽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检查、处罚160多起。

  (三)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坚持依法行政,健全执法制度,做好机构改革后权力清单的承接落实工作,按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原则,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及时调整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管理运行各个环节,按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规范文明执法,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工作,每次执法,执法人员都不少于2人,并现场出示执法证件,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记录内容全面规范,重大执法决定必须全面调查取证,进行集体讨论决议,形成书面材料,配备必要执法装备,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得当,经费得到保障,2024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胜诉1起、败诉0起;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巡查,强力推进执法,2024年,开展河道巡查2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3次,立案2起,结案7起(含2023年未结案5起)。

  (四)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等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聘请崇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专家论证及重大专项事务法律论证等多种类型的服务,涉及法律难点、疑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指导意见,促进具体事项运作的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保障水政执法的公正性;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法律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加强水利行业普法宣传,在日常法治宣传工作中利用宣传册以及网络、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采取法律“七进”的方式,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以及宣传永春县水资源保护利用现状,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2024年,开展集中宣传3次,共发放宣传彩页、宣传手册、宣传手提袋等各类宣传物品共计2000余份。2024年我局受邀参加水利部组织培训,以《幸福桃溪,水润永春——永春县“水利+”模式推动景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向全国推介永春经验,进一步宣传我县管河护河成效,提高全民水法律法规意识。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执法、普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因机构改革执法机构撤销,执法力量不足,仍需进一步强化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普法力度。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节水护水知识和涉水法律法规;运用永春县水利局门户网站、永春县水利局、永春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送了法律法规知识,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局机关设置宣传栏,张贴、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扎实开展“谁执法谁普法”。

  (二)加强法治制度建设。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水利法律知识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制度;建立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河道管理、采砂管理等制度,使我县的水行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及时有效制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采砂、违建、防洪等重点领域的违法行为,加强与河长办联动,建立“检察院+河长制”“法院+河长制”“公安+河长制”水生态保护机制,以更强的监督、执法力量推动水利行业治乱工作;加强与乡镇、部门的联动协作,经常开展互通会商、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水利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永春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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