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泉林长办〔202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5个单位参加2025年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建设,名单如下:
1.永春县林业局(县级)
2.下洋镇人民政府(镇级)
3.蓬壶镇人民政府(镇级)
4.东关镇人民政府(镇级)
5.永春碧卿国有林场(场级)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长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83411
永春县林长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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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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