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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确认连雨婷等6位同志初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5-09-19 09:37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16〕142号)、《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连雨婷等6位同志符合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确认条件,同意批准确认初级教师(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具体名单如下:

  永春一中:连雨婷(中学生物)

  美岭中学:黄诗波(中学历史)

  永春二中:王宇晗(中学物理) 刘梦涓(中学地理) 戴秋萍(中学地理)

  永春六中:尤丹玲(中学数学)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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