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10月,县人社部门共受理审核通过各类“见证补贴”申报31人次,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审核,康江梅等31人次符合补贴条件,补贴资金共计32750元,补贴对象为申请人个人(详见附件)。
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71082,059523882664。
附件:2025年9-10月份审核通过职业培训“见证补贴”拟发放情况公示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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