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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永春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情况的公示(第一批)
2025-12-02 16:43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文件精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行“免申即享”模式,对参保企业2024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经比对、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本批次有福建省永春新华印刷有限公司等426家企业符合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拟发放资金共计2280807.26元,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稳岗返还确认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稳岗返还资金,请相互转告。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时企业已确认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将按程序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确认方式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确认方式二:企业经办下载永春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详见附件),填写相应信息,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版本发送至邮箱ycsb68000887@163.com,或者送到永春县社会保险中心二楼201提交确认。

  联系电话:0595-23878228(永春县社会保险中心);0595-2388266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4年度永春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情况汇总表(第一批)

  附件2:永春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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