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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2025年第四批次)
2025-11-27 11:21 阅读人数:1

  为了更好地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5年12月4日零时起,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点位

  1、八二三中路与真武北路交叉路口

  2、八二三中路与环城路交叉路口

  3、魁星路与桃源南路交叉路口

  4、魁星路与永桃东路交叉路口

  5、蓬壶镇镇政府门口路段

  6、蓬壶镇西滨路停车场路段

  7、蓬壶镇西滨路桥头路段

  二、抓拍范围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永春交警提醒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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