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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049号建议的答复
2023-06-13 11:10 阅读人数:1
  永市监函〔202327 

  答复类型:A  

潘梅连等2位代表: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零食摊位管理的建议》(第1049号)收悉。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一、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每年春、秋季开学后,我局都要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小餐饮)和食杂店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从证照持有到环境卫生,从进货查验到管理制度,从非法添加到原料控制,严格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今年我局开展了春季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在开学前后对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同时联合县教育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8人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86家次,检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18家次,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工作督查及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10家次,排查发现各类风险隐患69个,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10份,执法人员当场就督促或责令经营户限期进行了整改。 

  二、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今年4月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景良带领检查组开展五一节前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检查发现桃溪小学周边一食品经营店铺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擅自将经营设备摆到店外。随后检查组将发现的问题,通报给属地监管所,执法人员对问题商家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部分人员责任意识差,食品安全观念淡薄,违法经营现象较普遍,必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我们将增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广度、深度,通过宣传,加强从业者法治观念,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合法经营。结合3.15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食品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净化市场,挤压食品非法生产经营者生存空间,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和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良好氛围。 

  领导署名:苏荣臻 

   人:魏   

  联系电话:23876213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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