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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3号建议的答复
2023-06-13 15:36 阅读人数:1
  永市监函〔202328 

  答复类型:A 

洪晓君等代表: 

  关于《关于做优做大做强佛手茶产业的建议》(第1043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泉市监〔2021151号)文件精神,自202211日起,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等12个食品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县级,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均可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申请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交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时提交) 

  三、精准服务 

  一是精准指导,疏通“难点”。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缺少专业人员和知识等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国字”号香检中心人才技术优势,抽调高层次人才参与现场审评,同时按照食品类别,创建生产企业微信工作交流群,在线为生产企业答疑解惑,不定时推送相关政策法规,做到线上线下服务不间断。二是上门服务,化解“痛点”。主动上门服务,实施”一企一案”,现场面对面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在严格对照现场审查标准的同时,指导企业制定方案,对其申请项目、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布局、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极大减少了企业对第三方办证机构的依赖,实现一次性通过食品生产许可现场验收,切实让企业节约时间和投资成本。 

  领导署名:余爱民 

   人:邱巧君 

  联系电话:0595-23882194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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