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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066号建议的答复
2024-06-13 10:47 阅读人数:1
林斌滢代表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0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一、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 

  每年春、秋季开学后,我局都要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小餐饮)和食杂店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从证照持有到环境卫生,从进货查验到管理制度,从非法添加到原料控制,严查主体资质和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合法有效,对无证、超范围经营、销售“五毛”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抓学校及周边管控。今年春季我局联合县食安办、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局开展了永春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学前后对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同时联合县教育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8人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138家次,检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18家次,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工作督查及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5家次,排查发现各类风险隐患82个,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1份,立案查处1起 

  加大整治力度,查处违法行为 

  县城市管理局印发《永春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列入重要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和动态巡查相结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特别是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易发生占道反弹区域,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占道经营的食品流动摊点。今年来,共清理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100多摊(次)。同时,加强部门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周边联合检查执法,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部分人员责任意识差,食品安全观念淡薄,违法经营现象较普遍,必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我们将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广度、深度,通过宣传,加强从业者法治观念,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教育、县卫健局每年组织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向广大师生普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去亮证场所消费,主动抵制“五毛食品”,增强自我辨别能力,教育孩子不购买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点及流动摊的“五毛食品”,更不能购买“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过期食品  

  领导署名:苏荣臻 

  人:  

  联系电话:23876213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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