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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073号建议的答复
2024-06-13 15:05 阅读人数:1

林华智代表:

  《关于扶持永春香发源地——汉口村建设的建议》(第107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该建议很好,汉口村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历史人文丰蕴,作为永春香的发源地,香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开发潜能巨大。同时汉口村也是生产篾香的专业村,是中国最大的神香生产基地之一,多家制香企业为附近居民提供工作岗位、带动汉口村的经济发展。现有的1646香文化创意园对汉口村进一步扩展香产业规模、带动旅游产业发展、提振汉口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促进1646香文化创意园项目早日落地,我局将积极做好该项目的土地要素保障。

  一是落实用地指标保障。根据创意园用地需求,我局会将项目用地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并给予用地指标倾斜,保障用地指标;

  二是靠前指导用地报批。对该项目的报批工作提前介入,明确用地性质,梳理报批所需材料及时间节点,以清单方式将报批过程中的问题下发给达埔镇,协助做好用地报批前期工作,确保能够及时组织用地报批,保障用地需求,为项目落地加力提速,进一步盘活现有土地资源,为汉口村高质量建设发展赋能助力。

  领导署名:庄保龙

  联 系 人:章智杰

  联系电话:0595-23860327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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