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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02028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3-08-09 17:17 阅读人数:1

永林函〔2023〕15号

致公党永春县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16020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永春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林区和谐稳定。

  《森林法》是林业发展的根本大法,关乎林业工作全局。县林业局加强对《森林法》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新修订《森林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创新学习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与方式,结合植树节、湿地日等节点,推动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根据《森林法》和《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处,确保山林纠

  纷得到合法化解,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二、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制度,促森林资源发展。

  鼓励30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依照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创新基于森林经营方案的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实现以审批采伐为主向监督伐后造林更新为主转变。进一步优化采伐审批手续,提升审批效率。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强化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监测管理和科学利用。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强化林地要素保障。

  三、优化林业金融服务,促林业经济发展。

  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合永春县林业局印发《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永春县林业局关于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不断提升金融支持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一方面,不断丰富金融供给,在积极推广“福林?青山贷”、“泉林卡”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联合推广“泉林·花想贷”等信贷产品。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林银合作,聚焦林农林企便捷融资、林下经济发展、林竹生态价值实现等,服务永春林业全产业链、全客群,从盘活林地经营权、林业股权、林下空间等林业要素着手,在林业评估、抵押、流转、处置等方面积极创新,推广花卉贷、蜂协贷、香业贷等永春特色林业信贷产品。

  四、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促林农增收致富。

  充分利用林区资源,大力发展花卉苗木、油茶、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做强花卉苗木产业,持续推进林木种质资源库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发展现代农业设施花卉,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大力扶持发展林下经济,继续做好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重点乡镇,推动林下种养业规模化发展,发展木本粮油,积极开发笋、蜂蜜等绿色森林食品。

  衷心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文秀

  联 系 人:郭巧窕

  联系电话:0595-23860786

 

  永春县林业局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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