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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1603011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4-08-19 15:11 阅读人数:1

邓永安委员:

  《关于解决用地问题题,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建议》(第1603011号)收悉,我局为分办单位,现就涉及自然资源方面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此后,中央一号文件先后5次聚焦乡村振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于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我局始终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大力予以要素保障。

  一、强化规划引领,不断健全村镇规划。按照“多规合一”和“三区三线”的管控要求,配合做好村庄分类,有序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科学安排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用地,合理配置各类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村庄规划中预留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满足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暂时无法明确未来具体位置和规模的用地需要,增强规划弹性。

  至2023年底,在提前一年完成160个村庄规划批复工作的基础上,入库村庄规划157个,入库率达95%以上。今年组织开展村庄规划38个,现已完成3个村庄规划批复,5个村庄规划修编批复和12个村庄规划修编论证批复。

  二、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为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我局详细研读了该实施细则,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一二三产业项目农用地转用报批要求,积极推进五里街镇乡村振兴共富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农用地转用组卷报批,使该项目成为我省首宗获批农用地转用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于6月11日获得省政府批复,项目用地面积0.7762公顷。我局将继续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更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农用地转用获批。

  三、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我县组织开展以五里街镇部级试点和下洋镇、桂洋镇等乡镇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单元,编制试点单元实施方案,促进耕地集中连片,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试点统筹推进 “百千万”亩方良田集中整治项目。计划打造三个“百千亩方”良田集中区3780亩: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结合“一县一溪一特色”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拟建设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千亩方”项目2400亩,现已建设“千亩方”良田集中区1625亩。②五里街部级试点实施“千亩方”项目1080亩。③桂洋镇试点实施“百亩方”项目300亩,正在推进中。

  四、拓展供地途径。为有效保障乡村振兴等项目用地需求,建立健全城镇开发边界线外项目用地供应配套政策,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行为,壮大集体经济,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永春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已于本月公布实施。按照《试点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泉州市推进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我局扎实推进城乡地价体系一体化建设,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编制《永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并通过市级成果验收,已过会,预计本月公布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部省积极争取试点数量(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仅晋江、德化两个试点),并将永春列入试点。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庄保龙

  联 系 人:章智杰

  联系电话:0595-23860327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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