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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民政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重阳节”敬老活动经费补助的通知
2025-11-07 17:02 阅读人数:1

各有关乡镇: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重阳节”村(社区)老年协会敬老活动经费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县级财政资金,经研究,现将2025年“重阳节”敬老活动经费7.5万元下拨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付对象:部分乡镇、村(社区)、老年协会等活动经费结合实际活动方案确定(详见附件)。

  二、资金用途:用于敬老月及重阳节期间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等活动。

  三、其他事项:此次下拨经费务必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改变其用途、不得以发放慰问金的形式发放至个人;同时将活动总结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

  附件:2025年“重阳节”敬老活动经费安排表

  永春县民政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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