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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春节养老机构护理员慰问资金的通知
2026-02-06 17:36 阅读人数:1

各相关乡镇、养老机构: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春节养老机构护理员慰问资金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传递党和政府对养老机构一线工作人员的关怀与温暖,经研究,现下达我县2026年春节养老机构护理员慰问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慰问对象为全县养老机构在岗一线护理员。慰问标准为市级每人200元,县级配套每人100元,合计每人300元(详见附件)。

  2.各相关乡镇、养老机构要认真核实护理员在岗情况,确保慰问对象准确无误。慰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至护理员本人,不得挤占、挪用或延迟发放。发放情况须做好记录备查。

  3.各养老机构要以此次慰问为契机,加强对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及入住老年人的慰问关怀,在节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做好对入住老年人的慰问与服务。

  附件:永春县2026年春节养老机构护理员慰问资金分配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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