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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21-01-07 09:03 阅读人数:1

    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已经开始,现将考试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福建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1231日)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1)报考药(技)士资格的,须取得中专学历;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须先参加士级资格考试。(2)报考药(护、技)师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 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且取得药(护、技)士任职资格满5年;② 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且取得药(护、技)士任职资格满2年;③ 相应专业本科毕业;④ 研究生结业或硕士学位。 

    2.报考中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7年;(2)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6年;(3)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4年;(4)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2年;(5)相应专业博士学位。3. 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4.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54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到县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二)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及我省关于卫健系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便利化使用有关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三)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精神,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四)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56号),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按有关规定通过现单位申报。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20201229202111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个人相片必须按照规定上传,白底彩色等)。网上报名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泉州”。从2019年起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等。 

    (二)所在单位审查: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好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盖章(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在编人员、村卫生所、民营医院和民营诊所等非公立医院人员须经档案存放单位盖章)。    

    (三)现场确认:1.时间:202016日至18日。2.地点:永春县卫健局三楼310办公室。3.单位(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医疗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请到永春政府网查看详细安排表。 

    三.材料要求 

    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部门印章,并依以下所列材料顺序整理):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统一A4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在编人员、村卫生所、民营医院和民营诊所等非公立医院人员需加盖档案所在地公章,单位名称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名称书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页复印正反面)。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的),若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统一A4版,如非第一学历报考,则所有学历均需提供)。         

    4.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从事现工作岗位满2年的聘书原件、复印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医师类(专业代码301-365392),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报考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203-204)及中级护理类(专业代码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注册证书。申报中级、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初级(士)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中级资格时,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全科医学中级资格时,须提交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村卫生所、民营医院和民营诊所等非公立医院另需提交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8.民营机构考生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四.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211-2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页面,通过“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完成网上缴费。 

    永春县卫健局医政股联系电话:23867896 

    附件: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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