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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汇总表
2023-07-06 10:01 阅读人数:1
永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汇总表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地址 违法事实 处理依据 处理结果 处罚文号 罚没金额(单位:元)
1 永春县臻韩美美容中心 永春县桃城镇育才路21号 2023年1月9日16时20分至17时20分我局卫生监督员在你经营的美容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美容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1、没收药品、医疗器械(详见物品清单);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闽永卫医罚〔2023001 50000
2 尤丹华 永春县蓬壶镇汤城村480号  2023年2月1日,永春县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举报永春县蓬壶镇“汤城牙科”涉嫌无证行医,2023年2月6日永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法人员到蓬壶镇汤城村480号“汤城牙科”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经营者尤丹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1、没收药品、医疗器械(详见物品清单);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闽永卫医罚〔2023002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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