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9〕47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2021级定向我县乡镇卫生院的尤明秀等5位专科医学生现已取得毕业证书,经体检及考察合格,拟聘用尤明秀等5位2021级专科定向生(详见附件)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3862476,0595-23878652。
附件:2024年永春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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