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连片低效工业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根据《自然资源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78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永春县连片低效工业用地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595-23862928 邮箱:ycgtdjg@163.com
附件:1.《永春县连片低效工业用地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永春县连片低效工业用地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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