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县长张照绿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永春县森林综合体实施方案》。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森林综合体项目是践行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我县林业转型、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抓手。这次拟在全县择优打造10个综合体,22个乡镇政府要动起来,拿出真本事,争取入围。要精准谋划。自身森林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要谋划清楚,符合森林综合体项目的要求。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与林业部门做好对接工作。要效益优先。项目设计要符合乡镇实际,真正调动乡镇积极性,要看得见、摸得着,确保真正落地、产生效益。
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性,是抓好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很重要的法律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紧盯重点精准发力。要把“生态环境法典”同之前的法律法规衔接起来,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压紧压实压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推动法典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法治意识。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提出我县初步贯彻意见。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认真学习好、领悟好、运用好“科学纳统、依法纳统、应统尽统”12个字工作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拿出实招,确保统计数据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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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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