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500-2019-00014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19〕1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7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2019年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9-02-28 12:18

    永政文〔201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永春县2019年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规定》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

    永春县2019年县乡()财政体制管理规定

        为调动各乡(镇)人民政府生财、理财、聚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财税收入任务,根据省对县(市)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9年“核定收入,任务包干,超收分成,欠收扣补”的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规定。

        一、财政收入范围划分

        1、县级收入范围。

        县级收入包括:高速公路、省道县道改造、国有企业、部(省、市)属垂直企业产生的各项税收,县级控股企业(包括小煤)产生的各项税收,县政府主要招商和投资项目产生的各项税收(包括碧桂园高档会所及安置区、富临国际、桃源华庭、象山公园城、宝龙城市广场、石鼓至卿园道路改造安置房、温泉小区安置房、县工业园区和轻工基地建设工程及安置区、天沐温泉旅游度假区、北环路、鹏源路、岵山至仙夹公路、下洋联二线上姚至曲斗段公路、石鼓至达埔火车站快速通道、纵四线五里街至介福公路、美岭新天地、鼎盛房地产、马跳水库、五里街高端度假村项目、县城道路改造工程等),耕地占用税,契税,环保税,非税收入。

        2、乡镇收入范围。

        乡镇级包括:除已纳入县级收入外,乡镇辖区内税务部门征收的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个人所得税(4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

        永春县工业园区和轻工新城工业企业税收按引办乡镇划分,其他跨乡镇引办的工业企业由相关乡镇协商后确认,上述之外的工商税收按属地原则划分。

        3、机会税源。

        大宗一次性外来税收,包括外出建筑企业、货运物流企业、福建东风集团、泉州锦林集团(不包括锦林环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永春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九牧集团(不包括良格厨卫和科福材料)、汇源华南总部(不包括汇源食品饮料公司)和其他县政府个案研究另行奖励的项目计入县级收入范围。

        二、乡镇收入分成基数和任务数的核定

        以2018年乡镇地方级工商税实际完成数增长6.8%作为2019年乡镇工商税收入任务数,并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工作目标。

        三、超收分成奖励办法

        1、实行“超收分成、欠收扣补”的奖惩办法(蓬壶、东平、达埔、介福、苏坑除外)

        (1)乡镇分类:按乡镇地方级工商税收入分类:一类(乡镇级工商税5000万元以上);二类(乡镇级工商税2000-5000万元);三类(乡镇级工商税500-2000万元);四类(乡镇级工商税500万元以下)。

        (2)奖扣办法:超过乡镇工商税收入任务数的部分,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乡镇分别奖励20%、30%、40%和50%。呈祥乡、外山乡、东关镇、玉斗镇、桂洋镇和锦斗镇6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相应增加10%的分成比例;未完成收入任务数的,分别按欠收额度的20%、30%、40%和50%扣乡镇相关收入。完成任务数的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乡镇分别奖励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

        2、市级小城镇试点蓬壶镇和东平镇、特色小镇达埔镇、规划建设陶瓷工业园介福乡和苏坑镇。

        蓬壶和东平镇在市级小城镇试点期间,达埔镇在特色小镇创建期间,介福乡和苏坑镇在陶瓷工业园建设和运营期间,以2010-2015年地方本级收入平均数为基数(不含福建良格厨卫有限公司和福建科福材料有限公司),超收部分(剔除上解上级及对试点乡(镇)区域内企业拨补、奖励部分)实行全额返还,用于弥补经费不足和偿还债务;区域内土地出让收入在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和规费后,全额予以拨补,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此外,5个乡(镇)完成(欠收)收入任务数的,参照其他乡(镇)做法,完成任务数的奖励相应类别的完成任务奖,欠收的按欠收额度及相应类别比例扣乡镇相关收入。

        四、其他事项

        1、以前实施的乡镇土地、计生事业费补助办法不变。

        2、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一年。

        附:2019年乡(镇)工商税收入任务数

    2019年乡(镇)工商税收入任务数

                                    单位:万元

    乡镇

    2019年任务数

    合计

    46173

    桃城镇

    15126

    五里街镇

    3656

    坑仔口镇

    6246

    石鼓镇

    2467

    达埔镇

    1841

    一都镇

    1892

    蓬壶镇

    1840

    下洋镇

    1604

    岵山镇

    835

    东平镇

    1172

    玉斗镇

    1705

    介福乡

    2564

    东关镇

    1273

    苏坑镇

    779

    横口乡

    383

    吾峰镇

    375

    湖洋镇

    546

    呈祥乡

    480

    桂洋镇

    471

    锦斗镇

    346

    外山乡

    150

    仙夹镇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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