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0501-2022-00002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1
    关于永春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永春县财政局 时间:2022-01-11 17:09

      ——2021年12月22日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春县财政局局长 周智鸿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之年。这一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财政运行整体平稳有序,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而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0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15014万元,增长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30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11916万元,增长1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补助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支出)预计4299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同比增支58570万元,增长15.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06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76919万元,增长59.3%;政府性基金支出(含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预计120146万元,同比增支22571万元,增长23.1%,政府性基金调出11312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50万元,调出资金25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543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4545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8842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1年债务限额584396万元,其中:2021年新增债务限额45583万元。截至2021年底预计我县债务余额5401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45272万元,专项债务94835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地方政府债券538196万元,国债外债转贷1911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1年财政决算待编制完成后,再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和2021年预算执行效果

      1.致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支持“五全招商”。聚焦“营商环境提升年”“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暖企服务活动”,从鼓励、补贴、保障三个方面对企业加以扶持,提供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务。印发《永春县2021年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规定调整方案》,提高乡镇税收分成奖励金额,进一步调动乡镇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积极性。取消县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21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1885.01万元,有效提高企业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下好招商引资作为投资增量的“先手棋”,利用产业引导基金强链、补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升级加码惠企服务。提高网上审批普及率,提升会计代理记账执业资格审批申请和备案的便利性;取消部分采购方式审批,实行采购计划电子线上备案,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高效行政审批模式。构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体系,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134万元。调集财力聚焦“333”产业格局的大提速、大提升,2021年全县财政投入惠企资金22660万元,惠及1066家企业。积极争当企业纾困解难“排头兵”,全年办理应急“过桥”资金累计10430万元,桃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增融资担保资金20794.6万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下达就业创业安居补助资金230万,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激发在永人员创业热情。

      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深化放管服工作,多措并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和竣工结算的评审,2021年审定金额113483.05万元,核减7110.61万元,节约率5.9%,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强化采购监督管理,完成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94个,预算金额21675.63万元,中标金额20658.88万元,节约金额1016.75万元,节约率4.69%,提升政府采购效益。

      2.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坚持推动共同富裕。擘画乡村振兴“路线图”,2021年下达上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272.99万元,县级安排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村各1000万元,配套省级试点村566万元,助力打造共同富裕永春样板。全年批复一事一议项目累计1787.25万元,进一步增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规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振兴乡村同时,加大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管理和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到人到户到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下达的资金发挥实际惠民效用。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筑牢百姓福祉“压舱石”,2021年全县教育支出114188万元,增长26%,其中投入19882万元,支持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和改善薄弱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投入536万元,实施全学龄段学生教育资助,惠及学生10027人次。配套5396.25万元,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至580元。配套275.5万元,用于落实城乡贫困医疗救助补助政策,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下达公务员医疗补助1591.6万元,保证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有所提高。

      加强疫情防控保障。织密疫情防控“保障网”,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2021年投入3444.78万元,用于落实患者救治、疫情防控设备、医疗试剂和新冠疫苗等经费,积极会同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疫情防控。投入231.81万元,用于保障我县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强化县级疫情防控保障力度。加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切实发挥资金社会效用。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扭住生态优先“牛鼻子”,全力支持践行“两山”理念,不断释放生态红利。2021年下达特色农业资金1677万元,助力柑橘、茶叶、蛋禽等“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100万元,有效保障食用果蔬、粮食等质量安全。下达林业专项资金2711万元,大力支持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和保障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行。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下达水利工程资金13100万元,其中马跳水库8000万元,水生态文明及安全生态水系资金1163万元。加强水土流失、生态修复治理,下达水土保持资金710万元、煤沉陷区补助资金1100万元、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资金900万元。

      3.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对各单位一般性支出情况进行严格管控,一般性支出同比压减5%。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印发《永春县县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改进和规范预算资金分配,集中财力保障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通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非税收入“两电”改革,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全面开展绩效管理。突出预算申请环节绩效导向作用,出台印发《永春县预算绩效事前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将绩效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2021年对本级政府投资的榜头小区建设项目等3个新建重大投资项目及我县壮大有根产业发展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合计项目评估金额68749.60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各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资金合计208536.32万元,对保障房等10个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合计评价金额22521.99万元。

      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贯穿工作大局中,坚定打好三大攻坚战之一。开展2019-2020年隐性债务变动统计核查、化解工作,依法依规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兜牢财政“三保”底线,加强社保基金运行监管工作,促进基金保值增值。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光大银行,对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严控发债“第一关”。依法依规开展财务管理监督检查,2021年共对30个单位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随机抽取2个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4.倾力保障项目攻坚,支持融入新发展格局

      竭力筹措资金保障。全面梳理研究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政策清单和投向,2021年共获得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6.8亿元。推行上级直达资金全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直达资金高效使用。鼓励引导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充实财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对县直预算单位滞留2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收回资金24281万元,统筹用于化解债务和民生支出等。2021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务资金45583万元,有力支持教育、医疗、交通路网、市政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农林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要求县属国有企业按税后可分配利润30%及时足额上缴2020年度国有资本收益,进一步充盈财库。

      提速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有限财力,保障化龙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石鼓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等安置房建设,倾囊打造10个口袋公园,提速横七线快速通道等交通路网铺设,启动天湖山矿区生态修护工程。完成2022年第一批31个一般债券和10个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录入省财政厅项目库,债券需求约9.1亿元,债券重点投向职业教育扩容、新建医疗卫生场所、生态环境保护、市政、交通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有效拉动投资规模。

      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制定国企改革任务书,印发《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永春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明确我县国企七大方面37项改革的时间表与路线图。草拟永春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初稿),有序推进我县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进程。开展家底自查工作、摸清县属国企家底,分析现有国企现状,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增加财政收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进步,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财政预算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了财政收入既定目标任务,开创了“十四五”良好局面,为全方位推进永春高质量发展超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前进的道路从来不会一帆风顺。回顾这一年,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发展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到间歇性疫情、房地产调控、大宗商品涨价等因素影响,经济发展同样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新动能对高质量发展支撑不够强劲;传统税源存在不断萎缩,新增税源尚未能够接续;实体经济运行基础还不牢固,财政金融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愈发凸显,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新开局、新要求、新期盼,我们必须直面困难、敢于担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着力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根据2022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2022年财政预算的总体安排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23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200200万元,增收12100万元,增长6%。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9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130100万元,增收7800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956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88800万元,增收6800万元,增长7.7%。非税收入423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41300万元,增收1000万元,增长2.4%。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9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6797万元(返还性补助10690万元,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46107万元),调入资金175303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8800万元,县本级可支配财力为361200万元,相应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644万元,安排债务还本40556万元。

      支出安排的原则:一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资金需求。二是按照有关支出增长和政策性支出配套的要求,确保“三农”、教育、社保、卫生、科技等支出增长。三是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6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76万元。

      (2)国防支出418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4581万元。

      (4)教育支出11036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955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91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7631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365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8533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9736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3555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71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7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230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200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80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07万元。

      (19)债务付息与发行费用支出16244万元。

      (20)其他支出5000万元,其中预备费5000万元。

      3.预留经费

      2022年预算,预留县直机关绩效管理奖及乡镇奖金8600万元;预留晋档增资、退休安家和死亡抚恤等5300万元;预留预备费5000万元。

      4.上级下达专项编入预算情况

      2022年预算,上级下达专项性转移补助50215万元,并按上级要求的科目及用途列支50215万元,加上本级可支配财力安排的支出320644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70859万元。

      5.“三保”支出保障情况

      2022年按省定标准和范围测算的我县“三保”支出资金需求173879万元,其中:保工资105502万元、保运转5661万元、保基本民生62716万元。2022年实际预算安排204776万元,其中:保工资126210万元、保运转5776万元、保基本民生72790万元。2022年本级可支配财力361200万元,加上可用于“三保”支出的上级专项性转移补助19970万元,实际可用于“三保”支出的财力为381170万元,2022年我县“三保”支出可以得到保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84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206600万元增收41800万元,增长2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46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按列收列支原则,相应安排本级基金支出2484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4465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及土地开发33430万元;旧村复垦支出6000万元;补充耕地10000万元;土地收储601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34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75151万元;保障性住房、储备粮(油)库建设、城市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农村公路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后期管护资金等项目1065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2万元,比上年预计数309万元,减少157万元,下降50.8%。全部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431万元,比上年预计数54300万元增收6131万元,增长11.3%。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976万元,比上年预计数45458万元,增加5518万元,增长12.1%。结转下年使用9455万元。

      (五)围绕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积蓄发展动能,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聚力生财有道。稳步有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全力筹措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收储后备土地资源,有序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主动寻找市场,加大土地招拍挂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紧盯“十四五”规划重点支持项目,持续跟踪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的变动情况,密切关注上级有关的政策导向变化,积极谋划项目同上级争取资金。充分利用中央苏区、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等政策支持,尽最大可能争取有关城乡品质提升、田园综合体、农林水、市政、环保、住建和自然资源等项目资金支持。

      二是坚持做大引优。树立“算大账”的理念,摒弃“算小账”的思维约束,算好投入产出“平衡账”。加速推动重点项目投产建设,力促垃圾焚烧处理发电等民生重点项目尽快实施,缓解财源增长中收支矛盾。深入做精做强园区建设,倾力保障工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建设,完善企业扶持奖励政策,结合我县优势产业和资源,引进一批具有品牌效应、技术含量强企业投产落地,壮大产业格局。

      三是保障战略落地。着眼发展新型城镇体系,紧扣“东拓、西进”战略目标,合理利用债券资金、政策支持,保障战略目标实施。聚财聚力打造城东产城融合示范区,完善教育、医疗、文体、市政等功能布局,激活区域性魅力。启动锦斗互通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天湖山生态矿区修复工程,支持永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助推功能性国企参与县城建设,以补短板、惠民生为参与重点,发挥县属国有企业融资优势,降低项目融资成本,撬动基金、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性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为项目推进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

      2.科学抓牢支出,确保财政平稳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的决策部署,扎实稳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把握好资金支出节奏。进一步调整存量优化结构,坚决压减一般性和新增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预算执行中的新增临时性、急需性支出通过部门预算调剂解决。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统筹盘活用好存量资金。

      二是依法依规监管。统筹做好财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和堵塞管理漏洞,切实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全面加强专项检查,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监管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增强同其他部门协同监督,完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压紧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沉淀闲置。

      三是抓实六稳六保。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系统谋划财税政策措施,坚持底线思维,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民生持续改善。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就业资金保障工作,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缓解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举措。突出民生兜底,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持续繁荣,筑牢粮食安全生命线,营造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3.深化国资改革,提升综合实力

      一是组建两大集团。聚焦国企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生产和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经济综合实力,领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组建城建集团,整合有关城建资源,按照宜居与宜业、硬件与软件、地上与地下、东拓与西进原则,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致力打造一艘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城建“航母”。加快组建文旅集团,围绕“有一种生活叫永春”的金字招牌,承担全县文旅产业的招商、投融资、建设、管理和运营,实现全县文化、旅游产业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国企管理体制相统一。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完成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顶层设计,探索有效的管理运营模式,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开展投资融资、资本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坚持权责明晰,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

      三是健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相关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逐步将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化。通过国资国企改革,逐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着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薪酬待遇有机结合,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制度。

      4.抓牢绩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先决条件,通过相关部门考评、第三方专业部门考评、社会公众满意度考评等绩效评价日常机制,真实反映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结果,有效保证预算执行的精准度。同时,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监控常态化管理,推动部门单位自行监控全面覆盖,对各项目绩效实现情况和预算资金使用进度实施双监控。

      二是加强绩效评价运用。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预算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的项目,原则上建议下年度增加预算;对绩效评价结果一般的项目,督促预算单位尽快制定合理有效的整改方案;对低效无效的项目,坚决予以削减或取消。要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监控范围,监控结果与绩效自评相衔接。

      三是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积极探索绩效审计、绩效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计划将各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效能指标考核。同时,组织抽取部分部门单位自评项目开展再评价,重点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按照“支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对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弄虚作假,或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任重道远,新的使命催人奋进。我们将在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指导监督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完成实现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奋力谱写生态永春崛起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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