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0501-2023-00008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2
    关于永春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3-08-09 16:03

      (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451万元,完成预算137900

      万元的100.4%,比上年增收6507万元,增长4.93%,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890万元,可比增长9.94%,完成年度预算的107.24%。

      税收收入75327万元,完成预算95600万元的78.79%,比上年减收16443万元,下降17.92%;

      (2)非税收入63124万元,完成预算42300万元的149.23%,比上年增收22950万元,增长57.13%。

      2.上级补助收入19866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069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4604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931万元。

      3.上年结转57460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99205万元(其中置换债券8111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8095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45万元。

      6.调入资金3496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346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224万元,上级收回部门(单位)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等调入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139万元,完成全年调整数预算423376万元(随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与非财力性上级专款增加动态调整)的85.77%,减支16389万元,下降4.3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63万元;

      (2)国防支出52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4739元;

      (4)教育支出108501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4182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87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59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9303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469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8332万元;

      (11)农林水支出56851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4077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29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6万元;

      (15)金融支出520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53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1975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2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59万元;

      (20)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16264万元;

      (21)其他支出201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7376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101420万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2万元(其中:预留教师奖金等剩余7002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002万元。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15万元。

      (三)县级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4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66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74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920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45万元,调入资金34964万元,总收入53928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1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7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14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15万元,总支出4790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023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728万元,完成预算67183万元的94.86%,比上年减收142993万元,下降69.17%;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5656万元;上年基金结转结余20503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29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2284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83078万元, 完成预算87543万元(随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与非财力性上级专款增加动态调整)的94.9%,比上年减支24613万元,下降22.86%;上解上级支出620万元,调出资金346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1837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转结余446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5万元,完成预算221万元的101.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转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万元,调出资金2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3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5768万元,完成预算60754万元的91.79%,比上年增收2237万元,增长4.18%,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8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30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984万元,完成预算50923万元的96.19%,比上年增支3630万元,增长8%,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3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61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使用678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8114万元。

      二、2022年财政决算和财政运行中的有关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2年全县财政上划中央收入64533万元,完成预算74400万元的86.74%,比上年减收6141万元,下降8.69%。其中上划消费税61万元、增值税27566万元、所得税34512万元、车辆购置税2394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984万元,完成预算212300万元的95.61%,比上年增收366万元,增长0.18%,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1862万元,可比增长6.79%,完成年度预算的104.5%。

      (二)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选取10个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专项资金约2.6亿元,选取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2 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0个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7个“优秀”等次、3个“良好”等次,2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均为“优秀”。

      (三)超收(减少)财力情况。2022年实际可用财力比预算调整数减少10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551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增加57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剩余1424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8385万元(预算调整调入53349万元,实际调入34964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债务限额62750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9941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8089万元。至2022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7045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4117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27789万元,控制在限额之内。

      (五)“三保”支出保障情况。2022年,我县“三保”实际支出208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7%,其中:保工资132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7%;保运转5030万元,完成预算的91.41%;保基本民生71174万元,完成预算的97.96%。

      2022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发挥“生财、聚财、理财”的职能,加快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聚力财源建设,强化财政监督,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有为应对疫情影响加剧财政紧平衡难关,较好地完成财政收支和国企改革任务,保障好“六稳六保”及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财政工作井然有序,亮点频出一是财政考核考评进位突出。以考核指标为总牵引,统筹谋划全年目标任务,实效目标考核新突破。2021年度永春财政绩效工作在全省排名第18名(居全市第一位)、全国排名300名以内,将获得省厅500万元补充地方财力奖励。在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非税收入“两电”改革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收到来自省财政厅的两封感谢信。二是惠企服务更加贴心。坚决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在惠企纾困上发放政府“大红包”,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以实实在在减税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我县助企纾困促发展18条措施,通过财政资金奖补方式帮扶各领域困难企业,全年兑现惠企资金15210.35万元(本级13090.19万元,上级2120.16万元)。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399户承租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经营性房产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545.84万元。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编印《永春县暖企惠企政策文件选编》一书,下沉企业积极宣传政策扩面。三是财政监督穿透落实。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和竣工结算的评审,全年完成评审项目505个,审减资金1.3509亿元,综合审减率6%,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强化采购监督管理,开展采购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政府采购领域“清隐去垒”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督促涉事单位依法依规整改。全年对30家单位开展“1+X”监督检查,对3家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担当作为,有力组织县直部门扎实做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政府采购指标位列全市第三,获得市财政局感谢信。四是国企改革攻坚有力。坚持把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逐步完善《永春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以势如破竹的锐气解决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通过整合县属30家国有企业成立永春城建、农文旅两大集团。成立永春县国有资产服务保障中心,明确永春县国有资产服务保障中心“定岗定编定员”方案,出台“1+N”文件体系,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全面梳理我县行政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资产,针对120处、面积近82万平方米闲置资产,提出处置盘活意见。

      2022年,全县财政运行平稳,各项财税工作保持了良好态势,但是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和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大规模减税降费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税收增长困难,财政收入质量亟待提高。二是房地产业持续低迷,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仅入库6.37亿元,大幅减少14.3亿元,加之政策性增资、规范津补贴、低保补助标准提标、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需求增加,全县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财政平衡难度巨大。三是进入偿债高峰期,债务风险防控难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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