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0501-2024-00001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1
(预计执行数)
一、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2822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67.5148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04596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2.4689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中央核定的限额73.1066亿元内(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计执行数详见附表)。
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全县由省级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3.9679亿元。
按债券性质分:由省级代为发行新增债券11.2822亿元,由省级代为发行再融资债券2.6857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5.61937034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
2023年省财政下达全县新增债务限额11.2822亿元,其中:(一)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5922亿元
(1)安排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0.284亿元,其中:五里街古街延伸段改造项目(大羽路口至古街主入口段)0.05亿元;永春县留安山东路道路工程0.13亿元;北环路及其支路道路工程——北环路东延伸段及东山支路工程0.054亿元;永春县广丰路道路工程0.05亿元。
(2)安排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1.02亿元,其中:永春二中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0.05亿元;永春县仰贤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0.61亿元;永春县化龙实验小学新建项目0.135亿元;永春县城西中学(二期)新建项目0.225亿元。
(3)安排用于卫生系统建设0.071亿元,其中:永春县岵山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0.071亿元。
(4)安排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0.1亿元,其中:永春县湖洋镇白云村至仙游县大济镇古濑公路工程B标段0.05亿元;五里街镇吾边村环村路网二期工程新建项目0.05亿元。
(5)安排用于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0.0562亿元,其中:永春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0.0562亿元。
(6)安排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建设0.061亿元,其中:下洋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0.061亿元。
(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69亿元
(1)安排用于永春县榜头小区0.45亿元;
(2)安排用于永春职业中专学校提质扩容工程0.11亿元;
(3)安排用于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永春校区2.2亿元;
(4)安排用于永春城东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亿元;
(5)安排用于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亿元;
(6)安排用于永春县魁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4亿元;
(7)安排用于永春县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6亿元;
(8)安排用于永春县总医院蓬壶分院门诊综合楼0.14亿元;
(9)安排用于中国香都芳香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0.32亿元;
(10)安排用于永春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0.2亿元;
(11)安排用于永春县公办幼儿园改建项目0.07亿元;
(12)安排用于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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