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200-2022-00039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2〕3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6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2022年万名高校毕业生引进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引进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类型
(一)安居补助。2019年3月22日起,对首次来泉且在永春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产业急需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实行安居补助。按照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以及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的大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补助,其他所学专业符合《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最多发放24个月。
(二)社保补助。2021年2月8日后来永春就业或创业,不论户籍、不论居住地,符合安居补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予以全额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来永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及社保补助操作细则详见附件1。
二、任务分解
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泉留泉就业,引进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1万名以上”的任务,该项工作为“法定作业”。现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产业特点、人才分布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制定《2022年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及社保补助申报任务分解表》(附件2),各乡镇要对照指标,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进度,特别是近年来任务完成率较低的乡镇,要分析原因、靶向施策,加快推进高校毕业生引进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大力拓展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高校毕业生政策,特别是社保补助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
(二)加强数据摸排。各乡镇要结合各类信息系统数据,对区域内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人员数据进行摸排、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发动其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三)强化措施落实。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将《2022年高校毕业生引进工程工作联络通讯录》(附件3)电子版于6月24日前报送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邮箱(ycgccrc@163.com),并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备《2022年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及社保补助申报表》(附件4),先报先得,以通过初审人数为“完成任务数”。县人社局要及时将《2022年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及社保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进行汇总,每月做一次通报。本项工作列入乡镇绩效考评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请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永春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0595-23872658
电子邮箱:ycgccrc@163.com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115号
附件:1. 永春县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和社保补助操作细则
2. 2022年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及社保补助申报任务分解表
3. 2022年高校毕业生引进工程工作联络通讯录
4. 2022年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及社保补助申报表
5. 2022年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及社保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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