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300-2018-00086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18〕8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19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2019学年度普通中学(含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6-22 11:04

    永政文〔2018〕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我县2018-2019学年度普通中学(含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计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秋季初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各乡镇初中招生原则上录取本乡镇的学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初中办学点的乡镇,办学点的招生范围由有关乡镇研究决定。各乡镇要坚持依法治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就读。

        二、普通高中招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县招生办制定录取细则,进行选录。

        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依据考生志愿录取。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和组织实施,扎实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

        附件:永春县2018-2019学年度普通中学(含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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