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300-2018-00086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18〕8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19
永政文〔2018〕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我县2018-2019学年度普通中学(含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计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秋季初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各乡镇初中招生原则上录取本乡镇的学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初中办学点的乡镇,办学点的招生范围由有关乡镇研究决定。各乡镇要坚持依法治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就读。
二、普通高中招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县招生办制定录取细则,进行选录。
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依据考生志愿录取。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和组织实施,扎实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
附件:永春县2018-2019学年度普通中学(含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计划.xls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